【實驗品管系列-BSL-2實驗室規範】

發佈於 2024-3-1

依照衛生福利部定義,處理生物材料之實驗室,依其操作規範、屏障與安全設備及設施,將實驗室生物安全分為四個等級(Biosafety Level),其等級依照操作之感染性生物材料分類:

(1)第一等級(BSL-1):不會造成人類疾病者。

(2)第二等級(BSL-2):造成人類疾病者。

(3)第三等級(BSL-3):造成人類嚴重或潛在致命疾病者。

(4)第四等級(BSL-4):造成人類嚴重致命疾病且無疫苗或治療方法者。

為達到生物防護(Biocontainment)的目的,不同的BSL規範著不同等級的物理防護(Physical Containment)措施,因此生物安全實驗室通常也以P1、P2、P3、P4實驗室來命名,一般而言相當於BSL-1、BSL-2、BSL-3及BSL-4等級。

BSL-2實驗室需符合以下條件

(1)  需先達到BSL-1實驗室規範之要求:

實驗室內部(牆面、地面、天花板)要採用易清理材質,穿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實驗衣、手套、眼部及面部防護裝備,遵循標準微生物操作規範,需備有實驗工作檯、洗手槽、洗眼設施。

(2)  BSL-2實驗室操作規範:

實施人員管制並清楚標示生物危害標誌,且具備尖銳物品預防措施。依照生物安全手冊規劃除汙、廢棄物管理、醫學監測計畫,以預防人員暴露於病原體或向公眾傳播,並提供應變機制。

(3)  BSL-2實驗室屏障與安全設備及設施:

實驗室要與一般活動與辦公場所做區隔,並依照需求設置不同特性的生物安全櫃(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,簡稱BSC,有A1、A2、B1、B2類型)或其他物理性防護裝置,以避免操作病原體時產生的噴濺或氣膠。洗手槽需靠近實驗室出口處,且於實驗室附近設有高溫高壓滅菌設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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